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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行业研报(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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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垃圾发电行业相关概述
                                    第一节 垃圾发电行业相关概述
        一、垃圾发电产品概述
        垃圾发电是把各种垃圾收集后,进行分类处理。其中:一是对燃烧值较高的进行高温焚烧(也彻底消灭了病源性生物和腐蚀性有机要物),在高温焚烧(产生的烟雾经过处理)中产生的热能转化为高温蒸气,推动涡轮机转动,使发电机产生电能。二是对不能燃烧的有机物进行发酵、厌氧处理,最后干燥脱硫,产生一种气体叫甲烷,也叫沼气。再经燃烧,把热能转化为蒸气,推动涡轮机转动,带动发电机产生电能。

        【关键词】垃圾处理  焚烧发电  能源利用


        二、垃圾发电产品分类及用途
        1、机械炉排焚烧炉:
        【工作原理】垃圾通过进料斗进入倾斜向下的炉排(炉排分为干燥区、燃烧区、燃尽区),由于炉排之间的交错运动,将垃圾向下方推动,使垃圾依次通过炉排上的各个区域(垃圾由一个区进入到另一区时,起到一个大翻身的作用),直至燃尽排出炉膛。燃烧空气从炉排下部进入并与垃圾混合;高温烟气通过锅西南最先进垃圾发电厂炉的受热面产生热蒸汽,同时烟气也得到冷却,最后烟气经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出。
        【特点】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技术运行稳定,对垃圾的彻底处理能力强,适于连续运行,经优化的烟气处理技术后排放达标。但是炉排的材质要求和加工精度要求高,要求炉排与炉排之间的接触面相当光滑、排与排之间的间隙相当小。另外机械结构复杂,损坏率高,维护量大。目前我国大型城市的垃圾焚烧处理绝大多数采用炉排炉垃圾焚烧技术。主要采用的国外技术包括:三菱重工、吉宝西格斯、日立造船等,国内炉排炉技术也有很大的发展,主要炉排厂家包括重庆三峰、杭州新世纪、华光股份等。
        2、流化床焚烧炉
       【工作原理】炉体是由多孔分布板组成,在炉膛内加入大量的石英砂,将石英砂加热到600℃以上,并在炉底鼓入200℃以上的热风,使热砂沸腾起来,再投入垃圾。垃圾同热砂一起沸腾,垃圾很快被干燥、着火、燃烧。未燃尽的垃圾比重较轻,继续沸腾燃烧,燃尽的垃圾比重较大,落到炉底,经过水冷后,用分选设备将粗渣、细渣送到厂外,少量的中等炉渣和石英砂通过提升设备送回到炉中继续使用。
        【特点】流化床燃烧充分,炉内燃烧控制较好,但烟气中灰尘量大,操作复杂,运行费用较高,对燃料粒度均匀性要求较高,需大功率的破碎装置,石英砂对设备磨损严重,设备维护量大。易产生结焦,系统连续运行能力较低。
        3、回转式焚烧炉
        【工作原理】回转式焚烧炉是用冷却水管或耐火材料沿炉体排列,炉体水平放置并略为倾斜。通过炉身的不停运转,使炉体内的垃圾充分燃烧,同时向炉体倾斜的方向移动,直至燃尽并排出炉体。
        【特点】设备利用率高,灰渣中含碳量低,过剩空气量低,有害气体排放量低。但燃烧不易控制,垃圾热值低时燃烧困难。对于垃圾量比较少的地区可以采用该工艺。
 

                                   第二节  垃圾发电行业经营模式分析


        一、基础设备
        1、垃圾仓结构:垃圾由汽车运到处理厂后倒入垃圾仓内。垃圾新入仓的垃圾在仓内存放3天后就可入炉燃烧。垃圾在仓内存放时经过发酵、排出渗滤水后可提高进炉垃圾的热值,又使垃圾容易着火燃烧。在仓内,用吊车的抓斗将垃圾送至炉前料斗。
        2、炉排结构:垃圾焚烧炉为往复式、顺推、多级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炉内有一个给料器和8个燃烧炉排单元组成,包括干燥段的两级炉排、气化燃烧段的四级炉排和燃尽段两级炉排。焚烧炉内温度控制在700℃以内。燃尽的垃圾从最后一级炉排离开焚烧炉落入灰槽中。给料器和防火门给料器通过给料器(Loading Ram)将落入料斗的垃圾从防火门前推入燃烧室。给料器只负责给料,不提供燃烧空气,并通过防火门与燃烧区隔离。防火门在给料器收回时保持关闭状态。关闭防火门可使炉膛与外界隔开,维持炉内负压。同时,燃烧室的入口处有温度测点,当燃烧室入口的垃圾温度过高时,电磁阀将控制防火门后的喷雾器喷水以防止防火门打开时给料斜槽上的垃圾将料斗中的垃圾引燃。燃烧炉排八级燃烧炉排分为两级干燥炉排、四级气化燃烧炉排和两级燃尽段炉排。每级炉排下面都有液压驱动的脉冲推动装置。8级推动装置(推床)按一定顺序推动垃圾,使进入焚烧炉的垃圾依次被与各级炉排相配合的的推床推到下一级炉排上。炉排上有均匀分布的小孔,用于喷出燃烧所需一次风。供燃的一次风由炉排下的一次风管供给。垃圾在炉排推送过程中受到燃烧器和炉内的热辐射以及一次风的吹烘,水分迅速蒸发,着火燃烧。燃烧器布置一燃室有两个主燃烧器。焚烧炉内燃烧炉排上方有温度测点,当焚烧炉启炉时和燃烧温度低于要求时,燃烧器17投油助燃。燃烧器18位于炉膛出口,用于补燃未燃尽的垃圾。燃烧器所需的空气由四台焚烧炉公用的一台燃烧风机提供,燃烧器燃烧所需空气为由大气吸入的洁净空气。当燃烧风机故障或供风不足时,由旁路(图二6所示)取送风机的部分送风供给燃烧器。
        3、二燃室烟道:二燃室主要部分为圆筒形烟道,没有管道等造成的烟气死角。设置二燃室的目的是为了使烟气在120~130%的理论空气量下,1000℃左右的条件下停留2s,使有害气体在炉内分解。在二燃室入口有副燃烧器,当系统检测到二燃室出口烟温小于一定值时将点火补燃。二次风在二燃室入口处进入二燃室。二燃室有上下两个出口通至余热锅炉,两个出口前各有一个液压驱动的挡板控制烟气的进入。
        4、通风系统:每台焚烧炉都配有一台送风机。风机从垃圾池吸入空气,同时也吸入从一燃室推床下部泄露到焚烧炉外部的气体。这样安排送风的来源是为了保证垃圾仓为微负压状态,避免垃圾仓的气体外泄。送风进入余热锅炉,经余热锅炉的两级空气预热器后进入一个大混合集箱(如图二21),然后分别作为一、二次风进入焚烧炉的一燃室、二燃室。集箱还可以接受从不经过余热锅炉的送风旁路返回的送风。离开集箱的一次风又分两条管路:管路1通至三条风管,供风给1~3级炉排;另一条管路2通至五条风管,供风给4~8级炉排。供给炉排的一次风可以烘干垃圾、冷却炉排并供给燃烧所需的空气。管路1上的风量调节阀应根据焚烧炉入口的温度进行调节。管路2上的风量调节阀则应根据焚烧炉炉膛的温度和氧量进行调节。炉膛的空气量应该为理论空气量的70~80%。二次风则经过管路进入二燃室。二次风供应量为理论空气量的120~130%。
        5、排灰系统:由焚烧炉排出的灰渣落入灰槽中。两条相平行的灰槽的布置方向与焚烧炉的布置方向垂直,四台焚烧炉的灰槽横向贯通。液压驱动的分灰器(图二23所示)选择将灰渣落入某个灰槽中。灰槽底部布置有灰传送带,负责运走四台焚烧炉排出到灰槽中的灰渣。灰槽中要求保证有一定的水位来浸没灰渣。
        6、烟气处理设备:烟气由余热锅炉排出后首先进入半干式洗气塔,塔中利用雾化器将熟石灰浆从塔顶喷入塔内,与烟气中酸性气体中和,可有效清除HCl、HF、等气体。在洗气塔出口管道上有活性炭喷嘴,活性炭用于吸附烟气中的二恶英/呋喃类物质。烟气之后即进入布袋除尘器,使烟气中的颗粒物、重金属被吸附去除。最后将烟气从烟囱排入大气。
        二、运营模式
        2004年3月19日,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垃圾处理开始实施特许经营管理。垃圾发电项目具有前期投资大、运营成本相对较低的特点,目前主要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和BOO(建设-拥有-运营)两种模式,特许经营期一般在25-30年之间。
        1、主要法律文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为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最重要的三大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最重要的法律授权文件,由运营企业与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签订,主要内容包括:特许经营期限;垃圾供应覆盖范围、供应时间、数量和质量;垃圾处理补贴价格、价格调整方式、支付时间与方式等。特许经营合同对于日供应垃圾的数量一般使用采用照付不议的条款。结算时的实际垃圾处理量由当地环卫部门出具证明。
        【购售电合同】一般情况下,由物价局审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优惠电价,运营企业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
【并网调度协议】指运营企业与电网公司签订的电力并网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垃圾发电的所有电量可全部上网,同时由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电量与其他类型发电项目的电量相比较小,故并网也相对容易。行业运营以BOT 模式为主,会计核算具有特殊性
垃圾焚烧发展之初以政府投资方式居主导,但近年政府直接投资的方式逐步淡出,转向以政府发标售予特许经营权方式为主,BOT模式下会计利润的确认都要早于现金流入。
        三、盈利模式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主要收入来源包括垃圾补贴、上网电价、供热收入、售渣收入等,其中发电和供热收入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补贴收入免缴营业税。这些收入项目中,垃圾补贴收入、上网电价和税收优惠为核心收入来源。
        (1)垃圾处理补贴:目前我国各地垃圾处理补贴费的高低与采用的焚烧设备的成本关系密切。其中成本较高的炉排炉,补贴相对较高(最高达到200元/吨,出现在上海)。流化床价格相对便宜,补贴相对较低,一般在50-80元/吨之间。基本对应关系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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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补贴费情况

        (2)发电量收购与上网:垃圾焚烧发电在发电类型上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中的生物质发电。2007年7月25日,国家电监委发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规定,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根据以上两条规定,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的发电量和上网具备法律保障。
        (3)上网电价补贴: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电价补贴标准为0.25元/kW〃h。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电价补贴;运行满15年后,取消电价补贴。自2010年起,每年新批准和核准建设的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比上一年新批准和核准建设项目的电价补贴递减2%。
        (4)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规定,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9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中明确将生活垃圾焚烧列入目录。《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其中包括“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 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 18485-2001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根据以上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享受所得税减免和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综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明确规定:垃圾焚烧发电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且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垃圾处理费补贴和上网电价收入是垃圾发电厂成本补偿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所谓垃圾处理费补贴,是指每处理一吨垃圾,政府就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发电执行当地火电标杆电价+0.25元/度补贴的标准,各地垃圾处理费从80元到150元不等。尽管与垃圾焚烧发电盈利密切相关的上网电价是否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上调仍有待观察,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必然会进一步提高,这将进一步增强 垃圾处理的盈利能力。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来说,一般仅仅依靠电价收入,就能基本实现收支平衡。政府给予的垃圾处理费补贴,则成为企业利润。
        四、上下游产业链
从建造投资端来看,主要受益行业有垃圾焚烧炉供应行业、烟气治理以及渗滤液处置。据测算,三个行业的投资规模分别达到40 亿、69 亿、60亿元,2013 年投资规模分别为6.3 亿元、9 亿元和8 亿元,相关受益企业有杭锅股份、华光股份、华西能源、无锡雪浪、维尔利等。同时以BOT 模式来承接的渗滤液项目,企业还将享受运营渗滤液处理利润。
从运营端来看,主要受益行业为飞灰处理和渗滤液处理。飞灰为垃圾焚烧后的副产物,约占入炉垃圾总量的3-5%,因其成分中含有重金属,应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理。目前飞灰的主要处理方式为稳定化填埋,处理成本在800-1000 元左右,垃圾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飞灰处置量将迅速增长。据测算,2013 年、2014 年、2015年飞灰处理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8亿元、20 亿元、25 亿元,相应的危废处理企业将受益,无锡雪浪最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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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中国垃圾发电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中国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一、GDP历史变动轨迹
        2014中国GDP总量达到636463亿元,同比增长7.4%,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首次对外公布了2014年GDP中国经济数据,gdp增速滑落至1990年以来的新低,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2014年中国国民经济运行在新常态下实现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发展改革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全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创新宏观调控,奋力激发市场活力,努力培育创新动力,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保持平稳运行,呈现出增长平稳、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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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析
        从上走势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CPI走势波动很大,这是市场和政府双重作用下的结果2008年最高,2009年最低。这是由于近年来我国的整体经济政策和方向决定的。此阶段CPI的运行状况为:CPI在2011年高位运行,上涨5.4%,在2012年虽有下降,但是处于全面温和上涨的局面,2013年趋稳但有小幅波动,变化不大。通过分析,有如下原因: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产业成本的大幅增加、居住价格的增长、货币的超量发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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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析
        《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4676亿元,比上年增长2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64835亿元,增长20.6%;农户投资9841亿元,增长8.3%。东部地区投资151742亿元,比上年增长16.5%;中部地区投资87909亿元,增长24.1%;西部地区投资88749亿元,增长23.1%;东北地区投资41243亿元,增长26.3%。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第一产业投资9004亿元,比上年增长32.2%;第二产业投资158672亿元,增长20.2%;第三产业投资197159亿元,增长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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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10-2015年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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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中国垃圾发电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一、垃圾发电行业监管管理体制
        (1)行业监管体制:主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监管包括行业管理、环境保护、电力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其中,住建部是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负责对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对电力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发改委负责垃圾焚烧发电投资建设项目的核准。
        (2)行业监管部门
        ① 住建部: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住建部)负责全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据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
        ② 环保部:环保部负责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保部各级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对环保企业从事环保设施运营的资质进行管理。
        ③ 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
        ④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负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垃圾焚烧发电标杆电价;发改委各级部门负责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批。
        (3)行业协会
        ①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全国性、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主要活动包括开展全国环保产业调查,环保技术评价与验证,参与制订国家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行业技术标准等;为企业提供技术、设备、市场信息;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领域的产品认证、工程示范、技术评估与推广。
        ②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是全国性、行业性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协会主要活动包括制订行业管理、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开展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及其技术经济政策研究;评估、审查和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以及科研成果。协会下设生活垃圾处理专业委员会、建筑垃圾管理专业委员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专业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二、垃圾发电行业相关政策分析
        一系列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等密集出台,表明国家正在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这一产业的发展,尤其在2012年出台的两项重大扶持政策更加推动垃圾焚烧发电投资进入快车道: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垃圾焚烧发电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且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4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城镇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总量将达2636亿元。以下将对各政策文件进行简要解读。 


        1、经济扶持政策:垃圾焚烧发电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它是垃圾处理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它又属于循环经济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范畴。垃圾焚烧发电的双重身份,让它能充分享受国家在这两方面的一些经济优惠政策。相关优惠政策主要包含在以下法规和文件中:《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关于再生能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综合以上各种文件,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享有的经济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产品回购政策:电网企业全额收购电网覆盖范围内该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 (2)价格扶持政策:一是上网电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二是2006年及以后获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且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不超过20%,上网电价试行政府定价的,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组成: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 (3)税收优惠政策:其一,增值税。从2001年1月1日至今,我国对垃圾发电试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但对享受此优惠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技术要求越来越全面,体现在垃圾实际使用量、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生产排放的标准及其他设备要求、技术规范等,同时申报程序也逐渐规范起来(财税[2001]198号,财税[2004]25号,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财税[2008]156号)。其二,营业税。本局国税函[2005]11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4)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包括:A项目可由银行优先安排基本建设贷款并给予2%财政贴息(计基础[1999]44号)。B垃圾处理生产用电按优惠用电价格执行,对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C政府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城市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或用于垃圾处理收费不到位时的运营成本补偿。 (5)设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2、技术支持政策: 垃圾焚烧发电是一个技术含量高的行业,这种“含量高”首先体现在技术安全问题上,这也是当前垃圾焚烧项目最有争议的一点;其次体现在垃圾焚烧设备的价格上,这是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垃圾焚烧发电的技术政策主要围绕着技术规范和技术扶持两个方向展开。 (1) 相关技术政策的制定: 我国关于垃圾焚烧发电的技术规范主要体现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成[2000]120号)、《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3-2000,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CJJ90-2009)和《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中,对垃圾发电的技术标准做出了必要的要求和指导。 (2) 技术扶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我国对垃圾发电的技术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设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对科技开发、应用示范、产业化发展和设备的本土化等的支持。 ② 将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资助创新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列入国家或者省级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财政性资金予以支持。 ③ 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科技产业发展规划。 
       

        3、社会支持政策:垃圾焚烧发电作为一种产业,涉及的并非只是经济和技术问题,作为一种公共事业和公共产品,它还是一个社会问题。多元的社会支持政策是推动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手段。从我国当前实际来看,最基本的是以下两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垃圾分类制度: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我国垃圾处理的环节包括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但是,垃圾处理的几个环节是相互影响的。对于处于末端的垃圾焚烧发电而言,前期收集、运输的方式——是否垃圾分类——是影响垃圾焚烧产业能否正常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从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到1993年和2007年新旧两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修订前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垃圾分类的规定始终是“应当逐步实行”(包括投放、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而实行的具体办法则由地方这个政府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地区实际特定。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对垃圾分类的规定在全国层面上,更多的是强调提倡和鼓励,缺乏刚性和具体配套措施。而在地方层面上,情况也是如此。值得一提的是,2000年建设部发布《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厦门、桂林、杭州等8个城市进行垃圾分类试点。2004年建设部又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但从目前8个城市实行的效果来看,非常的不尽如人意。可以这样说,当前我国垃圾分类并未真正实行。 (2)产生者负责、污染者负责制度:我国对垃圾处理实行“产生者负责、污染者负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指出:“国家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垃圾治理实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污染者或者产生者负责的原则,在垃圾处理的前端,表现为减少或避免垃圾产生的义务上,在垃圾处理的末端,则主要体现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上。垃圾服务有偿收费制度在1993年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就已基本确定;2002年,四部委联合发文的通知中进一步指出,在我国城市“全民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处理费定性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保本微利”是收费的基本标准。而收费的具体标准、具体计收办法,则由各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目前我国生活垃圾收费标准为1.5-11.0元/(户/月),县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范围为1.0-8.0元/(户/月)。由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实际收缴率很低,多数城市收缴率低于40%,部分城市只有10%左右(《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垃圾处理费是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其收缴情况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影响巨大。 
      

         4、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领导支持 (1)环保部:凡是符合排放标准的垃圾焚烧厂,我们都支持。2010年3月,原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环保部支持符合排放标准的垃圾焚烧厂,烟气排放问题可以依靠现有技术予以解决。 (2)住建部:垃圾焚烧将成未来垃圾处理方向。2010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一个城市必须有消化自身垃圾的垃圾处理厂,而垃圾焚烧和垃圾循环利用将取代垃圾填埋,成为未来垃圾处理的方向。 (3)国务院研究部署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2011年3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指出要重点推广包括焚烧发电在内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快存量垃圾治理。2011年9月7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1年12月1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鼓励焚烧发电和供热等资源化利用方式。
        (4)全国两会代表提案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新政:2013年3月6日,环境商会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新政策的提案》,建议加快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研究确立垃圾焚烧补贴标准及设立合理调价依据,提高发电企业积极性;规范项目特许权授予办法,杜绝滋生腐败问题。
 

                                                 第三节 中国垃圾发电行业主要技术分析


        (1)层状燃烧技术:层状燃烧技术发展较为成熟,一些国家都采用这种燃烧技术。为使垃圾燃烧过程稳定,层状燃烧关键是炉排。垃圾在炉排上通过三个区:预热干燥区、主燃区和燃烬区。垃圾在炉排上着火,热量不仅来自上方的辐射和烟气的对流,还来自垃圾层内部。在炉排上已着火的垃圾在炉排的特殊作用下,使垃圾层强烈地翻动和搅动,不断地推动下落,引起垃圾底部也开始着火,连续的翻转和搅动,使垃圾层松动,透气性加强,有助于垃圾的着火和燃烧。炉拱形状设计要考虑烟气流场有利于热烟气对新入垃圾的热辐射预热干燥和燃烬区垃圾的燃烬。配风设计要确保空气在炉排上垃圾层分布最佳,并合理使用一、二次风。
        (2)流化床燃烧技术:流化床燃烧技术已发展成熟,由于其热强度高,更适宜燃烧发热值低、含水分高的燃料。同时,由于其炉内蓄热量大,在燃烧垃圾时基本上可以不用助燃。为了保证入炉垃圾的充分流化,对入炉垃圾的尺寸要求较为严格,要求垃圾进行一系列筛选及粉碎等处理,使其尺寸、状况均一化。一般破碎到《15cm,然后送入流化床内燃烧,床层物料为石英砂,布风板通常设计成倒锥体结构,风帽为L型。床内燃烧温度控制在800-900℃,冷态气流断面流速为2m/s,热态为3~4m/s。一次风经由风帽通过布风板送入流化层,二次风由流化层上部送入。采用燃油预热料层,当料层温度达到600℃左右时投入垃圾焚烧。该炉启动、燃烧过程特性与普通流化床锅炉相似。
        (3)旋转燃烧技术:旋转焚烧炉燃烧设备主要是一个缓慢旋转的回转窑,其内壁可采用耐火砖砌筑,也可采用管式水冷壁,用以保护滚筒,回转窑直径为4-6m,长度10-20m,根据焚烧的垃圾量确定,倾斜放置。每台垃圾处理量可达到300t/d(直径4m,长14m)。回转窑过去主要用于处理有毒有害的医院垃圾和化工废料。它是通过炉本体滚筒缓慢转动,利用内壁耐高温抄板将垃圾由筒体下部在筒体滚动时带到筒体上部,然后靠垃圾自重落下。由于垃圾在筒内翻滚,可与空气得到充分接触,进行较完全的燃烧。垃圾由滚筒一端送入,热烟气对其进行干燥,在达到着火温度后燃烧,随着筒体滚动,垃圾得到翻滚并下滑,一直到筒体出口排出灰渣。当垃圾含水量过大时,可在筒体尾部增加一级炉排,用来满足燃烬,滚筒中排出的烟气,通过一垂直的燃烬室(二次燃烧室)。燃烬室内送入二次风,烟气中的可燃成分在此得到充分燃烧。二次燃烧室温度普遍为1000-1200℃。回转窑式垃圾燃烧装置费用低,厂用电耗与其他燃烧方式相比也较少,但对热值低于5000kJ/kg含水分高的垃圾燃烧有一定的难度。
 

                                                第三章 中国垃圾发电行业运行态势分析
                                                   第一节 中国垃圾发电行业概况分析
 

        一、垃圾发电总体发展概况
        从20世纪70年代起,一些发达国家便着手运用焚烧垃圾产生的热量进行发电。欧美一些国家建起了垃圾发电站,美国某垃圾发电站的发电能力高达100兆瓦,每天处理垃圾60万吨。而德国的垃圾发电厂每年要花费巨资,从国外进口垃圾。据统计,全球已有各种类型的垃圾处理工厂近千家,预计3年内,各种垃圾综合利用工厂将增至3000家以上。科学家测算,垃圾中的二次能源如有机可燃物等,所含的热值高,焚烧2吨垃圾产生的热量大约相当于1吨煤。如果我国能将垃圾充分有效地用于发电,每年将节省煤炭5000~6000万吨,其“资源效益”极为可观。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处理日益成为环保的重要课题,迄今,处理垃圾的方法不外乎深埋、焚化和回收利用。利用垃圾焚化炉所产生的热来发电,是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向,从发展看,垃圾发电将是形成分散型电源系统和电力市场一次性能源多元化的重要内容。国外垃圾发电发展最快的是美国、德国和日本。据1995年的数据,美国垃圾发电厂有114座,总容量达2650兆瓦,居世界第一位。居第二位。
        二、中国垃圾发电行业发展概况
中国是世界上的垃圾资源大国。如果中国能将垃圾充分有效地用于发电,每年将节省煤炭5-6千万吨,其“资源效益”极为可观。虽然中国的垃圾发电刚刚起步,但前景乐观。中国丰富的垃圾资源,存在着极大的潜在效益。全国城市每年因垃圾造成的损失巨大,而将其综合利用却能创造更多的效益,市场空间巨大。全国城市每年因垃圾造成的损失约近300亿元(运输费、处理费等),而将其综合利用却能创造2500亿元的效益,市场空间巨大。国家环保总局在2000年出台了有关垃圾焚烧发电的污染控制标准和规范;中央在2001年11月出台了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中国城市人均年产垃圾约440千克;全国主要城市年产生活垃圾1.6亿吨,足可以使一个100万人口的城市被覆盖1米;同时,城市生活垃圾还在以年增长率8%-10%以上的速度增长。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率只有58.2%,无害化处理率更是仅为35.7%,远低于世界许多国家的水平,垃圾发电未来市场前景极为广阔。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预测,2015年中国城市垃圾年产量将达到2.1亿吨。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很支持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发展,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装置的投资大多来源于当地财政,都是在经济条件相当好的大中城市。 
        分析认为,到2020年将新增垃圾发电装机容量330万千瓦左右,按每千瓦1万元的设备造价计算,垃圾发电市场容量为330亿元。广阔的投资前景吸引大批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参与其中,垃圾发电产业正面临历史性发展机遇。随着垃圾发电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大型垃圾发电企业间并购整合与资本运作日趋频繁,国内优秀的垃圾发电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产业发展环境和产业消费者的深入研究。垃圾发电之所以发展较慢,主要是受一些技术或工艺问题的制约,比如发电时燃烧产生的剧毒废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日本2012年推广一种超级垃圾发电技术,采用新型气熔炉,将炉温升到500℃,发电效率也由过去的一般10%提高为25%左右,有毒废气排放量降为0.5%以内,低于国际规定标准。当然,垃圾发电的成本仍然比传统的火力发电高。专家认为,随着垃圾回收、处理、运输、综合利用等各环节技术不断发展,工艺日益科学先进,垃圾发电方式很有可能会成为最经济的发电技术之一。从长远效益和综合指标看,将优于传统的电力生产。我国的垃圾发电刚刚起步,但前景乐观。
        三、市场规模及增速
        我们认为,在市政垃圾处理行业中垃圾发电(WTE)最具发展前景,预计 2014-2016 年其年均复合增速达到 30%-40%,主要理由包括: 
        ► 废物能源化与其它处理方法相比存在显著优势;
        ► 由于渗透率较低(2013 年底仅为 27%,十二五目标为 35%) ,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 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将推动行业进一步整合,并构建起较高的准入壁垒。
        预计垃圾发电市场表现好于整个垃圾处理行业,2015年增速在 40% 左右在城镇化步伐加快和人口快速增长推动下,我国固废排放量呈现出稳定增长势头。我们预计,2014-2015 年固废排放量将进一步增长 2%。为应对生活固废处理的不断增长并实现十二五处理率目标(城镇和乡村地区分别为 90%和 70%) ,我们预计 2014-2015 年生活固废处理市场将增长 5%。为实现十二五目标,我们预计 2015 年生活固废整体处理能力也将增长 17%左右,达到 87.1 万吨/天,主要是来自于垃圾发电细分市场的快速增长。预计该细分板块的市场规模将有 40%左右的年均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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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特别提到城镇垃圾焚烧厂占比将从十一五末的19.6%提高到35.0%,东部城镇该比例则从30.4%提高到48.0%。且罗列了分省十二五目标,东部省份包括海南、广东、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河北以及北京、天津,2010年东部省份的垃圾焚烧产能占到全国的79%,我们预计未来该区域增速慢于全国,但总量依然可观,中西部省份则增速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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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行业发展趋势


        1、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
        前五企业市场份额38.9%到 2014年5 月底,垃圾焚烧处理总规模已达到 31 万吨/日,其中我们观察的 20 家公司,垃圾处理能力总和超过 25 万吨,占到 80.4%。其中垃圾处理规模前五的公司分别为杭州锦江43,000吨/日、 光大国际31,000吨/日、中国恩菲 25,850 吨/日、盛运股份 17,850 吨/日、绿色动力 15,100 吨/日,总和超过 13 万吨/日,占到总量的 41.9%。而 2012 年前,这五家公司处理能力总规模只有 7 万吨,占总量的 34%,市场集中度在不断提高。 
        从 2012 年以后新签的垃圾发电项目可以看到, 除杭州锦江、 光大国际、绿色动力等传统优势企业新项目数目较多外,上市公司盛运股份、桑德环境的表现非常突出。盛运股份凭借并购垃圾发电领先企业中科通用,向垃圾发电领域转型,凭借其平台和资金优势、以及中科的技术及项目经验优势,获得了 7,600 吨/日处理规模的新项目,并有 4,000 吨的合作意向书在手,项目总规模行业第四位。桑德环境作为固废处理领先企业,在 2009 年开始进军垃圾发电领域, 至今为止已获得 15 个垃圾发电项目, 总处理规模达到 10,900吨/日,并已开始布局国外市场。不过,从单个项目规模来看,盛运和桑德的项目相对较小,且主要以三、四线城市为主,对公司的运营要求较高。城投控股凭借其平台优势,获得的项目质量堪称行业之最。2012 年后公司先后获得了南京江北项目 (2000 吨/日) 、 山西太原项目 (1800 吨/日) 、松江天马项目(2000 吨/日)、奉贤东石塘项目(1000 吨/日)等多个大项目,截止到 2014 年 5 月,公司项目总规模达到 13,350 吨/日。瀚蓝环境凭借收购创冠环保成功成为最大的垃圾发电企业之一,项目总处理能力达到 14,450 吨/日,行业第六,南海固废产业园模式有望复制。
        2、政府选公司的要素:一看企业背景, 二看运营经验, 三看投资管理和成本控制
根据前文分析,垃圾发电新项目释放速度将放缓,但局部区域还将不断涌现新项目。谁会成为这一阶段最大受益者?我们认为企业在垃圾发电项目的争夺中,主要看三个方面的实力:第一看公司背景,考验公司的公关能力以及其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当地企业优势最大。这一点最核心,比如光大在江苏、山东,城投控股在上海,深圳能源在深圳。第二看运营经验,在背景没有明显优势的情况下,运营经验会成为考察的重要指标,这也是优势企业能够持续拿单的重要原因。第三看成本控制,相同标准下,报价低的企业会更受政府的亲睐,这考验公司的成本控制。不过,第二、第三因素对于不同的城市,关注的顺序会有所差异:资金实力雄厚的城市更关注运营经验和项目质量;资金相对匮乏的城市,对价格的敏感度更高。拿项目角度,上市民企有望跑赢下半场。
 

                                               第四节 市场主要竞争格局


        国内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的投资商约有40-50家,市场上比较活跃的主要是有上海环境集团、北京金州、天津泰达、重庆三峰、威立雅、厦门创冠、深能源、温州伟明、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光大国际、清华同方、绿色动力、上海浦发集团、中科通用、锦江集团、日本荏原。以上企业分为四类:
        1. 政府主导型企业:由地方政府出资建设垃圾发电项目,企业作为政府建设这一项目的平台。如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泰达股份(000652)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北京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南海发展(600323)、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 
       2. 专业投资运营型企业:引进他人的技术、专注于以BOT模式建设和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企业,该类企业以运营管理为主。如威立雅环境服务(中国)有限公司、金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加资源(000826)、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00257.hk)等。
        3. 工程投资型企业:使用独立开发的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对垃圾发电项目提供从工程建设到运营管理服务的企业,该类企业以工程建设为主。如百玛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锦江集团、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绿色动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同方等。
        4. 中介、咨询公司:如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通用技术咨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济邦咨询有限公司、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等。在现有的100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主要投资方的市场占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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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目前市场公开可得信息整理统计,垃圾发电行业内以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中,已上市或母公司已上市的公司包括光大国际、上海环境集团、深能环保、泰达环保、南海绿电、桑德环境、盛运股份和中科通用。其中光大国际的项目主要覆盖江苏、山东和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公司同时还投资污水处理和新能源领域。上海环境集团引进了全美固废处置行业排名第一的Waste Management Inc作为战略投资者,项目所在地包括上海、山东等;深能环保和南海绿电均以满足当地需求为主,分别覆盖深圳市和佛山市;泰达环保虽然进入行业较早(2005年),但目前在建项目较少;盛运股份、桑德环境则进入该领域较晚,其中盛运股份若完成收购中科通用80.36%的股权,则将同时具备投资、建设、关键设备设计制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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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中国垃圾发电行业投资预测及分析
                                                                  第一节 投资逻辑
 

        中国正大力解决环境问题。在目前我国环境承载力正在逼近上限的情形下(摘自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环境问题尤为突出。过去 10 年, 我国环保投资年均复合增速 20%, 到 2013 年投资额达到 9520 亿元, 在 GDP中占比 1.62%(目前欧盟与美国环保投资在 GDP 中的比例分别为 2.25%和 2.45%) 。虽然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但我们预计随着环保投资在 GDP 中占比持续攀升,未来 10 年我国环保投资将继续以 15%的年均复合增速稳定发展。环保投资只有在达到 GDP 的1.5%-2%时,环境污染才有望得到遏制,在达到 GDP 的 2%-3%时,整体环境才出现改善。我们认为,以下三个趋势将推动行业增长: 
        ► 严格的行业标准与政策收紧将推动环保设施升级和市场整合;
        ► PPP 模式将为社会资本释放更多投资机会;
        ► 落后领域更多利好政策的出台将催生新的市场。 
        我们看好环保行业中的国有企业,因为国企具备强大的融资能力而且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在获得新项目和扩大市场份额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尤其是考虑到在目前反腐背景下地方政府会尽力避免与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进行合作) 。
 

                                                第二节 投资分析
 

        1、垃圾发电:目前还在高峰期 ,未来项目将集中在三、四线。截止到 2014 年 5 月底, 全国垃圾发电运营项目处理能力达到 16.5 万吨/日,已签约垃圾发电项目处理能力达到 31 万吨/日,剔除掉二期工程,预计垃圾发电项目处理能力已超过 27 万吨/日。我们预期,14/15 年超规划是大概率事件,预计未来二年垃圾焚烧项目签约量将在 4-5 万吨,继续维持峰值。13 年开始为垃圾发电项目建造高峰,行业运营收入增速将在22%。 从潜在项目角度看,未来市场将集中在焚烧渗透率 20% 以下的省份和发达地区三、四线城市的渗透。该领域上市民企最有优势。
        2、从光大国际看企业成长:看好具备产业链优势的平台型公司。光大国际为垃圾焚烧领域龙头,目前签约量达到 3.1 万吨/日,拥有7个静脉产业园,为目前规模最大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商,公司市值474 亿港币。从公司发展路径看,公司优势主要显现在:(1)苏州光大的标杆作用;(2)产业链优势带来的盈利能力提升,项目内部收益率可达 14%,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8-10%; (3)静脉产业园模式打开成长空间。随着行业从建造高峰进入运营高峰,未来具备精细化运营能力的公司占据优势,具有全产业链的优势的公司项目运营效率、 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3、跳开焚烧看发展,具有产业链优势的平台型公司应当给予高估值。纵观A股垃圾焚烧公司,对应14年EPS,平均估值在25倍左右。我们认为对应于行业未来 22%的增速 (不考虑建设期利润),估值基本合理。但对于具有产业链优势的平台型公司,通过焚烧,切入到固废综合处置、危废及再生资源利用,成长之路才刚刚开始。桑德环境为最大固废平台型公司, 产业链优势突出, 目前已签约湖南、河北保定、魏县等多个环保产业园。公司当下正处于从环保工程商、单项目模式向产业园模式 (“一园两区 ”+ 新型环卫 )拓展。从长远看,公司将拥有多个投资规模 20-30 亿元产业园,包含环卫、焚烧、餐厨、危废等众项目,项目规模会是现在数倍。我们预计公司 14、15 年 EPS 分别为1.01 元、1.04 元,给予 14 年 30 倍 PE,目标价 30.30 元;瀚蓝环境,拥有全国最全面的南海固废产业园,通过收购创冠环保实现走出南海,已为规模第六的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南海模式有望逐步复制。 我们预计公司 14、15 年 EPS 分别为 0.46 元、0.68 元,给予 15 年 24 倍 PE,目标价 16.32元。 江苏天楹通过借壳中科健登陆资本市场,目前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也有意朝园区化拓展。
 

                                               第三节 投资预测:上市民企有望逆袭
 

        从我们的统计数据来看, 垃圾发电项目空间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的缺口+规划标准较低且空间较大的辽宁、黑龙江、河南、陕西等省+江苏、山东、浙江等省份焚烧项目向县一级地区的渗透。第二、三类空间更大。再考虑我们上面政府选企业的三大要素来看,第一类地区属于关系密集型地区,拿项目还看关系。北京的金州环境、上海城投控股、深圳的深圳能源、光大国际等企业优势更大。第二、三类地区主要指黑龙江、 辽宁、 吉林、 河北、 河南、 陕西等北方省份,这类地区由于经济相对落后,焚烧比例较低。因此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潜力最大。这类地区基本没有地方优势企业,且对价格敏感度较高,选择企业第一看价格、 第二看运营经验。 江苏、 山东等地县一级的项目,整体规模较小,也更看重价格和运营经验。因此,这类地区最适合桑德环境、盛运股份、天楹环保这样的企业去拓展。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随着大项目的不断减少,项目争夺逐渐转向三、四线城市的背景下,桑德环境、盛运股份 、天楹环保这样的靠运营经验及成本控制拿项目的企业,较为灵活,优势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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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投资风险
 

        1、一次性投资过大,一般投资商望而却步,且投资回收率很长,虽然经济效益都不如燃煤(或燃油)的(热)电厂,但是解决了垃圾的处理和环境污染问题,社会效益高。建设焚烧垃圾热电厂这是利民的公德好事。
        2、 垃圾焚烧的二次污染还未解决,为彻底解决二次污染问题,国外正在研制气化熔融焚烧技术。在农业经济时代,所有的垃圾都可以被自然“回收”。然而在城市化和工业化时代,瘦弱的自然界已经越来越难以消纳人类生活的附属产品。于是,人们开始刨坑,用“卫生填埋法”处理我们产生的废物。但随着垃圾填埋场地的告急,人们必须另辟新路。这条新路就是垃圾焚烧法。它比起填埋法,效率高、占地面积小,一度被视为“减量快”的好方法。日本曾一哄而起地建了6000多座垃圾焚烧炉,占据世界垃圾焚烧炉数量首位。一些发达国家也进行效仿,把垃圾焚烧推向了高潮。垃圾焚烧法进入了发展时期。然而,经过上百年的实践后,垃圾焚烧法却一直未能被广大民众接受,其弊病突出表现在潜伏污染更重、耗资昂贵、操作复杂和浪费资源等方面。
据多种文献报道,每吨垃圾焚烧后会产生大约5000立方米废气,还会留下原有体积一半左右的灰渣。当今最好的焚烧设备,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也会释放出数十种有害物质,仅通过过滤、水洗和吸附法很难全部净化。在有害物质中,最主要成分二恶英是国际公认一级致癌物。二恶英被称为“地球上毒性最强的毒物”,在自然界中几乎不存在,只有通过化学合成才能产生,毒性是氰化钾的100倍,砒霜的900倍。二恶英的半衰期是14-273年,会在人体内不断积累。在越战中,为了切断越共的胡志明小道,美军用飞机喷洒了7600万升每公斤含2毫克二恶英的落叶型除草剂“橙剂”,以清除遮天蔽日的树木。后来,在越南长山地区,人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缺胳膊少腿或浑身溃烂的畸形儿,还有很多弱智儿童。这些人就是“橙剂”的直接受害者。据统计,越战中曾在南方服役的人,其孩子出生缺陷率高达30%。此外,在南方服役过的军人妻子的自发性流产率也非常高。而且,二恶英污染源无法完全控制,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垃圾焚烧厂实现了连续实时监控,北大二恶英研究实验中心的项目负责人陈左生博士形容,二恶英样品前处理的工作量,就如同把国际标准泳池装满大米,从中挑捡出一颗带色的大米。 
        3、居民反对建焚烧垃圾发电厂:以广东省为例,为了真实了解居民的看法,充分反映意愿,为环评部门提供参考,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对垃圾焚烧厂规划地周边居民开展了抽样问卷调查。据介绍,本次调查的对象以“番禺大石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地周边村民和小区业主为重点。1550份有效调查问卷中,居住地离拟建设的垃圾发电厂约8公里以内的受访居民占92.3%,8公里以外的占7.7%。调查结果出炉。在回收的1550份有效调查问卷中,97.1%的受访居民不赞成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另外,调查还显示,在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过程中,92.5%受访居民对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很不满意”,4.8%受访居民表示“不太满意”,0.6%“基本满意”,仅有0.3%的受访居民“很满意”。但受访居民担心,由于环评是专家评审,已进入规划建设流程的最后阶段,此前种种迹象显示政府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势在必行,而且环评部门是由政府部门委托,环评报告专业性强,因此大部分人认为环评可能只是走秀,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下,环评若是通过了,居民根本不信任此结果。
 

                                               第五节  现有的风险把控措施
 

        如果因垃圾危机不得不与垃圾焚烧发电共处,就必须像把权力关进笼子一样,给垃圾焚烧发电套上笼头。惟其如此,才能将烧的环境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对垃圾焚烧发电应持以最大限度的审慎。垃圾焚烧,当务之急不是讨论该不该烧,以及该在哪里烧。当务之急只能是基于社会学视野,基于特殊国情,重点考察垃圾焚烧该怎样烧,即应该在怎样的社会条件下烧、这些条件我们是否已经充分具备。这种态度才是真正对生命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下四条,是垃圾焚烧发电基础性的社会配套条件。也是广大投资者在考虑项目时应当关注的重要因素。
        1、不分拣到位不焚烧:健全的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前置条件,是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这早就是社会共识。问题是垃圾分类需要强大的基础设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提供垃圾分类所需的强大基础设施。不论公众的分类冲动多么强烈,如果没有政府提供的强大基础设施来配合,就绝无落地的可能。
        2、财政支持与否很重要:巨大的环境风险注定,把垃圾焚烧发电这种高风险产业完全交给市场、交给企业去主导,后果极其严重。如果城市垃圾危机确实严重到非烧不可,那么这种事关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业,就完全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就应该主要由城市政府买单,应该属于财政全额保障的公益行业。惟有给予充足的财政保障,把控成本,才有可能杜绝偷工减料的行业黑洞。
        3、不公开透明不焚烧:能否做到垃圾焚烧全程公开透明,也应是决定垃圾焚烧发电是否上马的重要指标。垃圾焚烧发电必须做到向整个社会,尤其向作为潜在受害者的所在社区的居民全方位开放,接受整个社会尤其是所在社区居民全方位的监督,才能真正取信于人,真正让人放心。
        4、不公平补偿不焚烧:垃圾焚烧发电不可避免的环境风险,显然要对周边居民的物业带来一定损失,既有损失就该赔偿。利益只能置换,不能被牺牲,无论当事的是多数人还是少数人。这个原则必须是刚性的,否则,借着所谓整体利益、多数人利益,今天被牺牲的可能是他,但明天就可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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